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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、缓考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2年03月08日 09:56 来源: 作者: 阅读:

各学院:

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定于2022年3月中旬组织2021—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、缓考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补考

(一)必修课(体育课、实践性课程除外)、专业选修课中考试课程首次修读考核不合格者,可以参加补考,具体科目和考生名单以教务管理系统公告信息显示为准。

(二)补考工作于3月20日前结束,公修课、交叉课补考由学校统一安排(见附件),专业课补考由各学院自行安排,但不得与公修课、交叉课补考安排冲突。

(三)补考卷面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记60分,卷面成绩低于60分者据实记载。

(四)每门考试课程只能补考一次,且考生只能参加与该门课程正常考试最近一次的补考 ,重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加补考。

二、缓考

(一)已办理2021-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延考缓考的学生可以参加相关课程缓考,具体科目和考生名单以教务管理系统公告信息为准。

(二)缓考工作3月20日前结束,公修课、交叉课缓考由学校统一安排(见附件),专业课缓考由各学院自行安排,但不得与公修课、交叉课缓考安排冲突。

(三)缓考与补考同时同卷进行,缓考课程成绩据实记载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(一)各学院应根据教务处确定的补考、缓考学生名单制定本单位专业课补考、缓考安排,并将安排表于3月10日前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。

(二)补考、缓考人数少于10人的课程考试试卷由开课单位自行打印,人数多于10人的考试卷可提前3天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印刷或自行打印。

(三)考生应携带相关证件按时参加考试,不具备考试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,本次考试不接受缓考申请,考生缺席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。

(四)课程重修不及格或考试作弊、缺考者不得参加补考和缓考。

(五)各学院应于3月27日前完成本次补考、缓考成绩录入。

联系人:张河函

电 话:6393870

地 址:综合办公楼230房间

邮 箱:529408018@qq.com

2022年3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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